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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民讨债十余年 只讨回一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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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2013年03月25日16:33分类:网络舆情

十余年讨债,借据上增添了7个“公章”,章下写:目前没钱,无法归还。本报记者 谢振华摄

法院终审判决书上,要求归还本金和利息。但这归还还遥遥无期。 本报记者 谢振华摄

【核心阅读】

一纸借据,让谢汝忠从黑发人熬成白发人。

这位广西南宁市横县陶圩镇荔枝村的农民想不到,自己1999年借给陶圩镇政府和财政所的20多万元钱,至今仍要不回来。讨了14年账,讨回了镇政府的一堆公章印。

2009年,心力交瘁的谢汝忠把讨账的事托付给儿子谢振新,将镇政府和镇财政所诉上法庭。可官司赢了,钱依旧没要回,反倒贴进了不少诉讼费和律师费。

3月22日,记者假借朋友身份,和谢振新一起踏上讨债路。

讨债路上——

谢振新:“一个章,没有10次盖不下来。每次去,不是领导不在,就是管章的出差。”

前些年,谢氏父子已搬至南宁市生活。南宁市距陶圩镇逾百公里,我们8时许便出发了。谢振新说,为了讨账,这段路他从2009年11月起已往返了11趟,油费、差旅等费用花了4000多元。

一路行,一路聊,这笔陈年旧账的来龙去脉渐渐清晰:

上世纪90年代,为发展农村经济,各地纷纷成立农村合作基金会。谢汝忠陆续将一家人辛苦劳碌攒下的积蓄投放到陶圩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入股,共计28万元。

1999年,国务院出台政策清理整顿各地基金会。其时,陶圩镇政府和镇财政所从基金会贷了许多款,须尽快归还。两个单位的负责人找到谢汝忠,希望借他的28万元代为偿还贷款。

记者在三方所立借据看到,款项借期为3年,分4期归还,并备注“借来归还基金会贷款”。

“但他们在2000年1月还了4万元后,再也没有还过我们钱。老父亲每年都要低声下气地去催款,可总是碰壁。”谢振新说,“担心时间久了他们不认账,父亲要账时都好说歹说求他们盖个章认数。”

在借据的下方,已密密麻麻盖了7个公章。除去两个是当年立据时镇政府、镇财政所所盖,其余5个章印下均写有:“某年某月某日已来追过款,但因目前没钱无法归还”字样。最新的章印是2009年9月4日的。

“每个章,都是一段辛酸啊。父亲说,一个章,没有10次盖不下来。每次去,不是领导不在,就是管章的出差。”谢振新说,“2009年下半年,父亲的糖尿病和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加重,身心俱疲,再没有精力催债了,便让我来跑。”

催债无果,“子承父业”的谢振新决定走司法途径。

2010年横县人民法院一审、2011年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都判定要求陶圩镇政府和镇财政所共同归还24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

“赢了官司,为了顺利要回欠款,我们向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局主持下,双方见面协调。经过沟通,我们同意让步,少收一部分利息。但镇政府却坚持说没有钱,要求不还利息,分7年还完24万元本金。”谢振新摇着头说,比起10年前,这24万元的购买力已大大贬值,利息分文不给,还再等7年还完,这样的要求我们当然不能接受。“再说,这7年中,镇领导如果换人,继任者不认账,怎么办?”

终审判决已过去两年多,谢氏父子还是一分钱没要回,还贴进了不少诉讼费和律师费。“父母都年逾花甲,多年积蓄没追回,一直没有本钱搞生产经营,加上治病花费,家里生活都要靠借钱度日了。”谢振新叹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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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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