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广州分行银行卡网络支付安全知识

提防虚假客服,切勿泄漏动态码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客户网购信息,以“退款”或“退货”为由电话联系客户要求客户加聊天工具,并点击其提供的“钓鱼网站”的链接。而实际上,在退货及退款环节不需要校验动态码或交易密码。

小贴士

1.办理网络购物、网络退货、退款等业务时请认清官方渠道。

2.如在购物网站申请退款或退货时,建议与官方客服联系后进行操作,切勿轻信不明身份的电话、网络聊天工具或其它形式提供的非正规途径的网络链接。

3.在收到动态验证码时,请仔细核对短信中的业务类型、交易商户和金额是否正确。

4.任何客服工作人员不会向持卡人索取短信验证码,如有人索要可判定为诈骗,请立即报警;也切勿轻易泄露自己的身份证件号、银行卡信息、交易密码、动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关注支付安全,慎设账户密码

由于目前某些中小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较弱,容易遭到黑客攻击,从而导致注册用户的信息泄露。同时,如客户的支付账户设置了相同的用户名和密码,则极易发生盗用。

小贴士

1.对于支付账户的登陆密码、消费密码应与一般网站登录密码区别设置,并养成定期更改密码的习惯,防止因其他网站信息泄露而造成支付账户的资金损失。

2.网络支付相对POS消费等传统用卡渠道,存在交易场景虚拟化,验证强度相对较弱等特点,因此主要定位于小额支付。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合理的单笔与单日交易限额,防止发生大额盗刷。

3.开通短信提醒服务,可及时掌握账户动态信息,避免发生连续盗刷。

请远离非法银行卡买卖

一、买卖银行卡=违法行为

买卖银行卡是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银行卡业务制度。《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二是买卖银行卡行为过程中可能会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之1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买卖银行卡的主要危害

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阿信温馨提醒:请远离非法银行卡买卖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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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湛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