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建立普惠性的防返贫保险体系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接下来如何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成为当前社会关心的重要课题。在20日举办的“保险业助力巩固脱贫成果的实践路径”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就如何在“后扶贫时代”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防止返贫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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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助力筑牢防止返贫“拦水坝”

作为分担风险的专业工具,保险对于防止返贫具有天然优势。在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实践中,涌现出许多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和模式。

研讨会上发布的保险业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典型案例显示,面对贫困地区脱贫后如何有效解决因病因灾、因意外返贫的问题和痛点,中国大地保险创新推出“大地防返贫保险”项目,在意外风险发生后,可确保理赔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脱贫户手中,从而在源头上有效防止贫困再发生。

截至目前,“大地防返贫保险”已在云南、浙江、河北、河南、江西、甘肃、福建、山西等24个省53个县(市)、88个乡(镇)落地,为近70万群众提供风险保障,赔付金额超过850万元,协助政府构筑起脱贫攻坚“拦水坝”。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赵迪表示,中国大地保险的防返贫保险是保险参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模式创新和有益探索,让保险惠及脆弱小农户,实现了精准发力。

“保险除了能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生活保障之外,也能在扶贫质量、脱贫后可持续发展以及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云南日报报业集团高级编辑杨文江说,扶贫攻坚单靠政府自身努力难度很大,必须借助社会力量包括保险行业的力量共同参与,才能够提高扶贫攻坚的效率和质量。

云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康云海认为,保险助力巩固脱贫成果是建立解决相对扶贫长效机制的关键,后续可考虑将金融保险扶贫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应用到服务乡村振兴当中。

保险业巩固脱贫成效仍有待发挥

目前来看,保险产品及服务在脱贫攻坚领域的运用程度仍不够,保险业在巩固脱贫成效中的风险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看来,我国在农业保险领域金融抑制仍然较为严重,比如民营保险公司跨区域覆盖业务受限较大,已影响到大数法则在保险经营中的运用。同时,有些过于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未平衡考虑合作保险、商业保险和相互保险的协同作用。此外,农业保险在管理运作和理赔方面也存在不规范问题。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政策未能有效满足小农户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日益分化的不同需求特点,同时农业保险产品单一,缺乏个性化设计,也较难满足农业发展多层次风险管理需求,并且农业保险产品保障范围狭窄,很多险种处于空白,这些问题都应该引起重视。”赵迪说。

与此同时,农业保险在向社会推广时也存在认同问题。“当前,扶贫对象普遍保险意识淡,存在保险购买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保险公司也面临着农业保险经营风险高、相关机构网点铺设少等难题。”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郭山表示,从政府角度来看,也存在对保险扶贫定位尚不够准确,保险费率、保险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健全,以及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等激励机制还需配套设计等问题。

建立普惠性的防返贫保险体系

与会专家认为,农业保险未来发展应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提供个性化服务,最终形成利益制衡与协调机制,建立起普惠性的防返贫保险体系。

“保险防止返贫重在持续发展普惠保险,可考虑创新普惠保险持续发展动力机制,构建综合化普惠金融发展体系,并结合具体服务对象需求特征,从多层面、全方位加强普惠保险创新。”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熊德平说。

赵迪认为,在防返贫保险模式中,政府应在保险公司与农户对接过程中扮演纽带和桥梁作用,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差异,构建立体化风险保障体系,为小农户提供集咨询、贷款、保险等为一体的“服务包”式金融服务。

“农业保险发展应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起良好的竞争秩序,通过开放保险市场、引入更多竞争、扩大保险区域跨度和引入更多综合险的方式减少保险费,提升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身缴费份额,控制补贴比例,尽量恢复农业保险的市场特性。”冯兴元表示,同时应注意借力金融科技,大力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险,并发挥好政策性保险的辅助性支持作用。

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所长程振煌认为,建立普惠性的防返贫保险体系,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大保险培训工作力度,基层可多开展扶贫人员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综合运用保险发展经济的能力和意识,推动保险业精准对接农业需求;另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对农业政策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提高贫困人口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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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