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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舆情追踪】食品安全法首修 保卫舌尖安全(2)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6月24日16:34分类:网络舆情

核心提示:截至6月24日14时,“食品安全法5年首修”成为24小时之内的热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对2009年通过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作了大幅度修改,旨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百家之言】

张勇: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表示,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何彬生代表:保护老百姓“餐桌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医学院董事长何彬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而“吃动物怕含激素,吃植物怕含毒素,喝饮料怕掺色素……”等种种对于食品安全的担心,不断刺激消费者脆弱而敏感的神经,也不断考验着政府的监管能力与管理智慧。所以,应构建一个科学的食品安全体系,从源头上防止有毒有害食品进入生产、流通和销售领域,然后再施以严格监管,坚决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才能真正保障老百姓“餐桌安全”。

刘俊海:转基因食品问题不能回避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23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食品安全法》应该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步修改。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但农田安全保障水平不高的话,餐桌安全也不可能高,“对农产品的监管也应该像食品安全监管一样”。

刘俊海表示:“现在食品监管还是有盲区的,如果不能彻底的整合成一个机构管理,那一定要有统一的规则,比如农产品、转基因食品,一定要在食品安全法有所规定。同时各部门也一定要有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的机制。”

刘俊海认为,转基因食品是不能回避的,《食品安全法》一定要规定转基因食品的强制标识制度,如果企业违反就视同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惩罚性的赔偿,否则转基因食品就相当混乱。此外,食品可追溯的机制应该扩大到所有食品。目前草案的规定仍然笼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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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