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四种模式稳步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建设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11月17日20:21分类:中国·威宁

近年来,威宁围绕全县扶贫攻坚总战略,立足农业稳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目标,举全县之力,多种模式构建项目联结机制和分红反利机制,引导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脱贫。

“股份合作+分红”模式。由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牵头,农牧局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性资产等进行评估并确定资产价格,评估后的资产入股到合作社统一经营。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制度,建立合作社完整账目和成员账户。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折股量化到社员个人账户。合作社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盈余,作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60%的可分配盈余按照股份对农户分红。入股农户优先到新型经营主体处务工,获得工资收益。

“订单生产+保底价收购+利润二次分配”模式。由中农发集团薯业有限公司牵头,引导村集体成立合作社,公司与合作社、农户签订生产订单。龙头企业提出产品种类和生产标准,并提供种薯。合作社负责统一购买化肥、农药等农资,并为农户提供农机服务和农技服务。农户按照企业要求,在合作社指导下,按照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三统一”标准开展生产。生产的马铃薯由公司以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保底价全部收购。公司经营利润的30%对农户二次分配,农户根据完成订单情况获得分红收益。

“社会化服务+分红+工资”模式。由中农发集团薯业有限公司牵头,采取农民出资入股、公司补助的方式,组建一批马铃薯托管协会、农机合作社、农资经营和产品储藏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由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马铃薯种植户提供统一采购农资、统一农机、技术服务、统一产后服务等专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组织向企业、农户进行服务取得收益,参股的农户可获得分红收益,在社会化服务组织就业农户还可获得工资收入。

“产业链延伸+分红”模式。以村集体为单位组建合作社,农户以土地、经营性资产或资金入股,成为合作社股东。由合作社组建或参股加工企业、生产性服务公司、休闲旅游农庄等,参与产业链下游经营活动,分享产业链延伸带来的收益。合作社当年净利润的30%用于积累,20%返还给村集体,50%由社员按股份红。

目前,全县共申报马铃薯原原种生产基地、马铃薯组培中心建设、马铃薯加工基地建设、威宁县5000亩马铃薯脱毒种薯基地建设项目、威宁县马铃薯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威宁县优质马铃薯大田基地建设项目等产业扶贫项目6个,预计总投资22.0920亿元,自筹7.0920亿元,申请基金15亿元。 (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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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湛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