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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创资讯:白油消费税问题迭起 难拨云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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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创资讯2013年02月22日08:26分类:财媒聚焦

近期市场有未证实消息称,中石化财务部2月8日下发了一则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中指出,凡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白油产品、液体石蜡2013年起免征消费税。

据卓创了解,目前白油行业标准较多,当下中石化指导意见中所指行业标准,为工业级白油行业标准(SHT0006-2002)和化妆用白油行业标准(SH0007-1990),另外加上食品级白油国家标准(GB4853-2008),共同组成文件中所指可免征消费税白油的界定范围。该文件指出,中石化旗下炼厂所产白油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且不属于消费税规定应征税的,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办理相关手续备案之后,可不申报消费税。

就目前中石化炼厂分布来看,荆门石化、清江石化、沧州炼厂、杭州炼厂等产出白油产品,而茂名石化、高桥石化、广州石化、金陵石化、济南炼厂产出的则是白油料,白油料并无行业标准,因此严格意义上讲,白油料仍需缴纳消费税。但据卓创从济南炼厂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目前该炼厂7#白油料已备案完毕,可免征消费税。      

从卓创咨询的有关人士处得知,对于该文件的真实性和可实施性市场存在质疑。某荆门石化炼厂人士称尚未接到此文件,且未听闻相关消息,目前白油产品仍按润滑油标准(1126元/吨)缴纳消费税。该人士表示,若此文件下发实施,其白油成本将大幅减少,对于炼厂自身利润直接构成强有力的支撑,然后价格方面不会有大幅调整。价格依据市场趋势及利润率等方面综合制定,不可能出现免税后价格回落的情况,然而对于其他不达标的炼厂来说,加征消费税造成其价格上行一个台阶,免征单位的价格优势便可直接凸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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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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