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争议之处
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表示,P2P行业应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业务作为分析、遴选信用信息,提供参考性信用风险分析的服务形式,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互联网设施运营管理也有很高的要求。从业机构应在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风险管理、IT设施、资金托管等方面具备基本条件。同时,参与P2P业务的借贷双方应具备一定条件,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等规定。(详细)
网贷天眼CEO袁涛向北京晨报记者坦言,P2P行业体量太小,且模式多样、业务不同,发放牌照的做法在短期内并不现实。“我认为应划定底线及不能触及的红线,比如将P2P明确定位于民间借贷的信息中介,不可以融资等。”在他看来,在投资者保护上,监管层可能会更有作为。(详细)
爱投资副总裁李理向记者表示,作为信息中介的P2P,未来在资本金的要求上可能并不会很严。“P2P是金融信息中介,那么P2P公司就要对平台上的信息负责任,发放牌照是个不错的选择。”他猜测,未来每个P2P项目标的募集人数也将有所限制。(详细)
实习编辑 戚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