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弃房不可取”】
严跃进:弃房潮并不会马上出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认为,房价下跌,确实会给客户的违约提供了理由。“从契约订立的角度看,买卖双方都是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签订协议的。既然允许房价上涨带来的利好存在,也就允许房价下跌的风险存在。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公平的交易机制。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弃房潮并不会马上出现。但确实要警惕这样一种压力。”
律师:法院会追缴业主来偿还
北京市立圣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表示,住房按揭贷款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业主贷款逾期不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后,如果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可以偿还贷款,法院通常会拍卖房产。拍卖所得的资金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第一顺位受偿。如果足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和违约金的,剩余的会返还给房主。如果拍卖得的资金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的,法院还会追缴业主的其他资产来偿还。
银行:这是一种经济上的自杀
据银行方面称,连续断供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断供的,银行有权起诉并要求解除按揭合同,业主必须支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诉讼费。如果不能支付将会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拍卖房产。断供之后也将会严重影响个人的贷款信用,给未来的生活造成很多不便,也就是这是一种经济上的自杀。